武汉市洪山区技能培训补贴
1。政策内容
在我市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进行技能培训登记(缴费)的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按规定享受技能培训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2。应用程序对象
年度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
3。补贴标准
技能补贴标准为400元/人-4000元/人,参照《武汉市就业培训补贴标准参考表》执行。对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
4。业务流程和申请材料
(1)培训申请
凭个人《就业创业证》(由湖北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按《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含电子证),可选择我市任一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报名(缴费)学习,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见习登记卡》。其中,采取学分付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代表指定培训机构签订培训补贴申请协议后,可免交培训补贴标准内的费用参加培训,补贴由指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
(二)开班申请
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5个工作日将学员信息录入省培训监管系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开班申请,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开班申请确认表》,提交:
①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教学计划表;
②《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
③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④教师资格证、专任教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经区人力资源(社保)部门验收后,按照技能培训不少于42学时、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的要求,每班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教师(签订合同、缴纳社保),核查申报专业是否属于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专业,核实班级成员是否属于就业培训补贴对象等。,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在《武汉市创业就业培训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毕业申请
考试结束后,定点培训机构将成绩录入省级培训监管系统,并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学生考试成绩,核对试卷。考试合格者,通过省培训督导系统统一印制《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证书》。
(4)申请补贴
①个人培训补贴申请
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向选定的定点培训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
一、《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二。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审核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送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个人银行账户。
②申请定点培训机构补贴。
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学分支付方式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定点培训机构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填写《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
一、《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卡》;
二、《培训补贴申请协议》;
三、《武汉市就业创业培训现场检查确认表》,已实现人脸识别或指纹打卡的,不需要确认表;
ⅳ讲座视频资料【实现人脸识别或指纹打卡的不需要提供,由培训机构存档备查)。
五、实行个人信用账户管理的,还应提供《就业创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表》和《就业创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申请汇总表》。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送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指定培训机构基本存款账户。
5。处理方法
(1)现场办理:珞狮路198号洪山区人力资源局320室。
(2)联系方式:027-8738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