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商办用房落户条件
据青岛市城阳区6月2日发布的
在城阳区取得新建商业或办公用房(含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的合法产权人,可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房屋所在城镇的近亲属户和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注:本政策自2022年6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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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买房落户条件
取得青岛市居住房产的合法产权人(含已在网上签订住房转让合同备案的),可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迁入落户。
1、具有合法居住产权的房屋:是指土地状况一栏中土地用途包括住宅用地,房屋状况一栏中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因为具有合法居住产权的房屋涉及到入户,非住宅性质的房屋不在落户范围内。
2、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就目前的政策来看,近亲属落户仅限于在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区居住并有稳定就业或稳定住所(含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