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1.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逃逸的,事故现场的目击者和其他知情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报告。
4.发生事故后,应持续开启危险警示闪光灯,并采取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等措施,扩大警示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在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没有争议的情况下,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对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地点,然后离开现场自行协商定损。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原因有争议的,应当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