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沙田镇社会治安防控,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该镇经济社会发展,沙田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目标
公开招聘辅警。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不满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 cm以上,双眼裸眼视力5.0以上,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5.有基层公安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6.被开除公职、被认定在各级公务员录用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名。
三。注册资格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准确掌握公开招聘的具体条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注册时需提交的信息:
1.沙田公安分局辅警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同版)。
除上述(1)、(6)项信息外,其他信息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经查验后返还本人。
(2)报名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为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 30。
(三)报名地点
东莞市沙田镇站前路6号沙田公安分局巡警大队
电话:0769-87009348
联系人:林绍峰和陈慧如
四。雇佣程序
(1)资格审查:招聘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必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组织体能测试。
(3)面试:招聘小组将召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四)体检:面试合格后,自费进行体检。
(5)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标准。
(六)岗前培训:政审合格后,招聘入围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对象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结合试用期实际表现,由沙田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进行培训、使用和管理,并与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不予录用。
动词 (verb的缩写)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
工资7.5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