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1。保证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
为促进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因城施策,调整优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不适宜的相关政策,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人的合理住房需求。
二。实施购房消费补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给予购房人已缴纳契税50%的消费补贴。
第三,实行家庭住房补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我县以下区域(江南大道以东、长南大道以南、长东大道及干渠以西、南外环及沪昆铁路以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如果是第一次购买,每平方米补贴300元。改善的,补贴200元/m2;具有南昌县常住户口,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5月31日)的二孩、三孩家庭,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购房时分别给予300元/m2、500元/m2的补贴。以上补贴在缴纳契税后才能享受,按最高标准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其他地区按50%标准补贴。
四。全面落实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鼓励各类人才来县创业就业。对在本县创业并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与辖区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县缴纳社保满2年,首次在第三条规定区域购买商品住房的,在严格按照南昌市“人才十条”精神落实人才购房分类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全日制博士、硕士(含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给予补贴。
【/s2/】五、开展购房消费月活动。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鼓励更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消费月活动,推出各项优惠政策。县财政以代金券形式投入1000万元,其中:新建商品房(按合同备案时间)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发放1万元代金券;对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按合同备案时间计算)的前1000套新建商品住房,每套发放5000元代金券,可用于汽车、家电、餐饮、文旅等消费。
六。推广和支持绿色低碳和装配式建筑。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低碳装配式优质住宅,及时兑现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政策。对于组装率超过40%的以组装方式建设的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交易地块容积率计算。
七。允许延迟支付相关费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和单位排水管网城市排水管网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期缴纳,最长延期不超过6个月。
八。支持建筑企业进入房地产市场。
鼓励我县有条件、有实力的建筑企业进入房地产市场,参与土地招拍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县建筑企业的金融支持,在信贷额度、利率等方面给予最优支持;同时,鼓励我县建筑企业依托供应链平台,批量采购建筑工程原材料。
九。合理提高棚改货币安置比例。
鼓励以购代建方式筹集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安置房,合理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鼓励被征收人优先考虑货币安置。
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贷支持。
加强金融机构窗口指导,加大对地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县域内金融机构首套房贷加权平均利率降至5%以下,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为涉稳房企风险处置提供资金支持,做好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合规前提下支持发放按揭贷款和展期续贷。
未来三年,我县计划投资50亿元,加强商品房项目周边的路网、学校、医院、超市等配套设施建设。在南大一附院胡翔校区、中日友好医院、李安堂一中东新院、文山路学校等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借助轨道交通,九龙大桥、洪洲大桥、南高铁站投入使用,迎宾大道升级改造,以及南外环的贯通,它将建成。
以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期间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南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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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南昌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指南(附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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