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綦江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綦江哪些区域禁止烧荒?
根据《重庆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2019年2月1日起,重庆绕城高速(含绕城高速)及11个设区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部分区域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綦江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如下:
此外,在禁放区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单位;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桥梁、隧道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和养老机构;
(七)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八)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