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样表(附word版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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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相关要求
1.体检时间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有效,过期无效;
2.认可机构不指定体检医院。大连本地和外地医院都可以,而且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含二级甲等)。
3.报考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2)或《辽宁省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3)进行体检。体检表应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网申时上传的照片相同)。
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填写所有检查项目的结论(合格或不合格),由医生签字,体检医院盖章确认。
如有遗漏或无定论的检查项目,且体检医院未加盖公章,则体检结果不合格。
4.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发〔2010〕15号)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后两者指妇科)检查项目。申请人必须按要求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