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幼升小报名材料2022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法定监护人来南京临时工作的儿童、少年。包括非本市户籍、跨市流动的农民工子女。
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育局〔2019〕12号)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分配后,可向区内有空多余名额的公办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随行子女的家庭户口簿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公安部门为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出具的居住证,且必须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居住期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
③随行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南京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的证明,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南京连续1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许可期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
随迁子女被各学校接受的,在班级安排、收费、评优等方面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对待。
完全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孩子,需要回户籍所在地注册入学。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拒绝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本区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