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范围
1.具有本市中专以下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的注册儿童,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儿童。其中,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注册幼儿需参加居民医保,且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
2.青岛市高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即大学生;
3.具有本市户籍且未纳入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他成年居民;
4.长期在我市居住的外地户籍居民,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山东省居住证,未参加青岛市以外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保险方式
1.各类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负责我校(园)学生和幼儿的入学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信息确认、收费等工作。
2.其他居民以户为单位,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街道保障中心)、居(村)委会负责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信息确认和费用征收。其中,城三区居民可就近通过街道保险中心办理参保和缴费验证。
3.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注册幼儿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1年以上的。父母一方是经区(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的人员;青年军中的现役军人、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不受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年限的限制。
4.具有本市各种学籍的非中国籍“大学生”和“子女”,均可参加本市居民医保,享受同等待遇。学前教育机构注册的非中国籍儿童,按本市非注册儿童保险规定办理。
5.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应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核定手续。
三。所需材料
青岛市户籍居民:
1.身份证
2.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3.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可在社保机构征缴窗口领取填写)。
在青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居民:
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婴儿投保的,提供父母一方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原件;
2.填写《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登记表》;
3.青岛市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
四。集中支付时间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年征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为集中缴费期。
五、支付标准
2022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暂不调整。其中,我市成年居民第一档缴费标准继续为每人每年462元,成年居民和儿童第二档缴费标准继续为每人每年395元,大学生继续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缴费。
六。支付渠道
1.成年居民和未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儿童,由区(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负责征集;
2.在校大学生和已入学(含学前教育机构)的儿童,由其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收取。
3.城乡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审批后,可通过自助缴费、银行查询缴费(网银、手机银行)、银行扣款(批量扣款)、服务大厅缴费(社保大厅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纳税服务大厅)等渠道完成社保费缴纳。自助缴费主要包括:青岛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TaxePass APP(“个税”)、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中国银联快通(“城市服务”)、艾山青青电子办公(“移动税务”)、电子税务局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税务局宣传资料。
目前办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银行有: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述银行各分行均可办理。
其中:交通银行和工商银行同时开通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服务;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银行已开通手机银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