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搬家迁户怎么办理?附条件+材料
天津迁立户
处理条件:
公民以本人或者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名义申请将户口迁入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加工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本人居民登记卡)和居民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
3.业主同意落户的声明,被拆迁人与业主的亲属关系证明(业主本人免交);
4.流动人口年满6周岁的,须提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免提交)。
特殊情况:
申请与他人共有的房屋产权和解的,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应当由所有产权共有人共同到场,提交同意和解的声明。如有其他产权人再次申请在该地址落户,已落户的产权人必须迁出后才能办理。
办公时间:
9:00-17:00(无节假日)
处理时间限制:
材料齐全,现场办理。
处理地点:
搬进当地警察局。
收费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