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和支持极端贫困人口的标准
在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方面,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9年的754/人/月提高到每人每月806元。
特困人员护理费补助标准由二级调整为三级,一、二级特困人员护理费补助标准不变;
增加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第三档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