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指南(标准+方式)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7日下发的《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如下:
一、适用范围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第四、五、六类,已发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工种)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评估项目,确定为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学徒培训等)可实施补贴的职业(工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属于第四、第五、第六类,尚未出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有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职业(工种),可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估论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政府可以购买培训项目,开展培训,实行全系统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三。小时要求
四。应用方法
1。培训主题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民办培训机构等。(以下简称“职业培训主体”),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必须提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开班和备案手续。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一事一补,不发补贴”的原则,对开展补贴培训的职业培训主体进行指导,只有在开班备案前30天,通过“湖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提交开班备案申请、落实教学课时、完成评估鉴定或毕业考核、推荐就业或学员反馈等全过程,才能给予培训补贴。
2。培训个人
个人申请补贴时,申请补贴的职业(工种)、等级或项目应与相关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资格证书、特殊能力证书)中标注的一致。
高级工及以下职业培训,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须凭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
本市已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需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培训补贴;
其他职业(工种)凭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统一编码的培训证书申请培训补贴。
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凭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培训补贴。
原文链接>: gt gt关于明确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