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省市大学生回天津:
(一)处理条件:
本市或外省市高校在校学生,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天津有合法产权的,可申请将户口从在校学生集体户迁回本市。
(二)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定居地的户口簿;
4.外省市普通高校出具的本人就读证明;
5.房屋产权证明;
6.房主和户主同意定居的声明;
7.能证明业主与落户人员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系统查询的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