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国留学人员怎么办理回津落户?附条件
留学回国天津定居:
(一)处理条件:
1.原户籍在我市,迁出后在外地注销的归国留学人员;
2.没有在国外归化或者定居;
3.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天津市名下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恢复天津市户籍(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有效中国护照或者其他中国出入境证件;
3.在国外获得的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4.能证明原来是我市户口,在外地注销的证明材料;(能系统查询的免提交);
5.本人未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未加入外国国籍的声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和户主同意定居的声明;
8.能证明业主与落户人员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系统查询的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