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莞人如何申请公租房

隐形的翅膀电影2022-08-10  14

申请东莞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本市户籍

应用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员在本市居住或居住);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4倍(即48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低于本市上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20倍(即28.8万元)或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丧偶人员相关证明);

(二)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房产权属相关材料(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等));

(三)低收入、低收入和贫困家庭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四)残疾人家庭需提交持证人的残疾人证;

(5)军属需提交军籍证明(现役军人提供现役军籍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提供残疾军人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役军人家属提供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申请材料均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农民工

应用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月缴费累计满5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二)劳动合同,申请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可提交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本市的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出具工作证明,不出具劳动合同;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

(4)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仅限已婚人员)

(5)配偶原籍为东莞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6)残疾人需提交持证人的残疾证;

(7)军人家属需提交军人证(现役军人提供现役军人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提供残疾军人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役军人家属提供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为作为凭证提交的原始凭证;提交证书、凭证或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新雇佣的员工

应用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新工作不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后当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5.非本市户籍的报考人员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本市户籍申请对象需提供户口簿;

(2)毕业证;

(3)对于劳动合同,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可以提交关联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出具工作证明,不出具劳动合同;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

(5)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仅限已婚人员);

(6)申请人或其配偶原籍为东莞的,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七)残疾人需提交持证人的残疾证;

(8)军属需提交军籍证明(现役军人提供现役军籍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提供残疾军人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役军人家属提供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为作为凭证提交的原始凭证;提交证书、凭证或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新的家庭成员

应用条件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口迁入本市,且户口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本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房、人才房、房屋修缮等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

(二)劳动合同,申请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的,可提交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本市的纳税证明代替劳动合同;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

(4)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已婚者需提供);

(5)配偶原籍为东莞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盖章确认的《住房保障家庭自有房产(土地)申报表》;

(6)残疾人需提交持证人员的残疾证;

(7)军人家属需提交军人证(现役军人提供现役军人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提供残疾军人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役军人家属提供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或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为作为凭证提交的原始凭证;提交证书、凭证或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14491.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