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全指南
父母带着成年子女定居厦门指南
申请条件:
1.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年;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要父母结婚登记时间达到三周年。父母再婚的,以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起点;
2.本人或配偶及所抚养子女或配偶在厦门拥有厦门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为居住用房且所有权份额不低于50%)的房产;
3.父母年龄要求,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
4.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父母因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关系迁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符合市外迁入结婚年限的要求。
5.父(母)年满80周岁的,本市户籍子女(女)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申请材料:
1.《申请户口登记表》
2.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父(母)的《结婚证》(父(母)年满80周岁的,本市户籍子女(女)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夏紫(女)户口簿和身份证。
5.厦门市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厦门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及厦门市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父母年满80周岁的,投靠本市的已登记子女(女)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6.财产属于被投靠子女配偶的,还应当提供子女的结婚证。
7.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亲子司法鉴定证明(如能通过“福建省公安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亲属关系的,可不提供)。
8.承诺书(由户籍人员填写)。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以备核查。涉及省外派出所提供材料的,要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申请流程:
1。现场办理:携带所有材料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户口受理窗口办理(若落户地在翔安区,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理)。
2。网上办理:进入“福建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区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至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户口受理窗口(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理)。
处理地点:
处理时间限制:
材料齐全,无调查原因,当场完成。
手续费: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