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廉租房租金多少钱一个月?
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廉租住房租金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收取。
应用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可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员在本市居住或居住);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2倍(即24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为本市年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10倍(即14.4万元)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申请。
注释
(一)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到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在轮候期间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最长轮候时间不超过5年。
(二)轮候期间,市、镇、街道(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轮候对象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书面告知。
(3)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到期后可通过年审续租。
(四)配租对象放弃选择公共租赁住房或选房后放弃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2年后方可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