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可以和其他家庭申请人一样,申请小客车指标吗?
答:是的。
本市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
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
在京现役军人、武警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
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持有有效军(警)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居民身份证,在部队办理。
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
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持有北京市人才局颁发的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有人的随行配偶、子女不是该证持有人,不能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为其他家庭申请人:
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缴纳近五年(含)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注:“最近五年(含)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指申请人从申请当月的最后一个月起,连续向本市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0个月,不允许断月(当月有断月的,缴费后生效)。
【比如2021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应在本市连续缴纳养老保险。】
注:“最近五年(含)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人自申请年度上一年度起连续五年每年在北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缴纳税额大于零,可按月突破,不可按年突破,以税款入库日期为准(如有年份突破,补缴无效)。
【比如2021年提出的指标申请,要在2016年至2020年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港澳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
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北京居住满1年及以上的有效暂住登记证明。
台湾省居民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
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满五年,持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签注满一年,持在京居住满一年的有效暂住登记证明。
作为外国人的其他家庭申请人:
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在本市登记的乘用车,本人及配偶名下无应当报废但未注销的机动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外国人永久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北京市签发的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一年及以上,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暂住登记证明。
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其他家庭申请人:
当然可以。按照个人的相关规定,不需要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