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指南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补贴对象:
通过首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证书)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补贴标准:
由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确定。列入重点行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
江西省具体标准如下: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5元/人,初级(5级)260元/人,中级(4级)310元/人,高级(3级)350元/人,技师(2级)560元/人,高级技师(1级)600元/人,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申请流程:
上述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受理机构:
地方社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