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学历人才就业落户申请全指南
应用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可以在本市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参考全国Xuexin.com);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