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新政策

南昌高新区2022-08-10  9

南京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操作指南

为落实《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宁金管〔2022〕20号)要求,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企业缓缴

(1)适用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职工可在协商制定缴存方案(可一次性或分批缴存)后,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

(二)缓缴期

企业缓缴期为2022年4月至12月。

(3)申请流程

1。搬运地点

中央公积金分中心。

2。搬运要求

(一)企业和职工协商意见及缴费方案;

(2)经办人身份证。

3。处理时限

符合即时完成的条件;需要调查核实的,在5个工作日内。

(四)相关业务处理

缓缴期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需要办理转账或销户支取的,由企业先行支付,再办理职工转账或销户支取;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可以恢复缴存,正常缴存后缓缴状态自动解除。

(五)保证金的恢复

缓缴期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企业与职工协商制定的缴存计划缴纳。

缓缴期满后,企业因经营困难仍需申请继续缓缴的,按照《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宁金管〔2018〕35号)等困难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增加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

(一)申请条件和增加金额。

提高2022年5月至12月本市无房职工的房租提取额度。单身员工每个月可以增加300元,总共可以多提2400元;已婚夫妇每月可增加600元,夫妻合计可多4800元。

(二)申请程序

1.搬运地点

职工公积金缴存银行服务网点和南京公积金APP。

2.搬运要求

(1)识别;

(2)婚姻状况证明;

(3)存放在银行的银行卡。

3.处理时间限制

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提取到员工银行卡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员工或立即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南京公积金APP,员工可通过南京公积金APP查询审核结果。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疫情影响,经公积金中心认定缓缴2022年4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缓缴期间视同连续缴存,申请贷款的条件和程序不变。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处理

(1)应用

1.适用范围和条件

对因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治疗,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疫情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人员,2022年5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贷款未及时还款,造成逾期。

2.应用进程

(1)搬运地点

职工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

(2)搬运要求

①身份证明;

②受疫情影响的证明。

在新冠肺炎因感染住院或隔离者,需提供治疗或隔离证明;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需提供隔离观察证明;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需提供参与疫情防控的证明;因疫情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流水或收入减少证明。

(二)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

(3)相关业务处理

借款人在申请期间未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算逾期,即不收取罚息,也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非逾期处理期满后,借款人应归还全部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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