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小米支付2022-08-10  10

南京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对企业的帮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 并结合各省市帮扶企业的各项措施,现将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阶段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至2022年12月31日,与职工达成共识后按缓缴方案进行缓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贷款不会逾期。受疫情影响,2022年5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正常还款的职工,可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资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可以免除逾期处理,即不收取罚息,也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三。提高职工租赁住房提取额度。提高2022年5月至12月的退租额度。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已婚夫妇由每月24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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