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南教学资源认证指南
(1)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
申请人应于4月1日9: 00至7月14日17: 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9月19日9: 00至12月12日17: 00进行网上申请。如果申请逾期,系统会自动关闭申请功能。
1.申请人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点击“注册”,需要实名验证。如果实名验证失败,需要根据网页的“操作说明”进行人工验证;实名核实的,可以继续申报。申请人应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电子版。
2.申请人应准确、真实地填写“普通话证书信息”。
(1)在“验证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验证”按钮,系统自动进行比对验证。
(2)普通话证书信息无法验证的,请检查当前验证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3)如果通过以上步骤无法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3.申请人应准确、真实地填写“学历、学籍信息”。
(1)在“验证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验证”,系统自动进行比对验证。
(2)无法核实学历信息的,请检查当前核实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3)如经上述步骤无法核实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实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像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中师、幼师等中专,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电子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5)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留学学历,无法核实学历的,请选择核实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或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特别说明:具有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建议提前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学历认证。
4.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不得虚假承诺。
5.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类教师资格证,认定后的当年不能在全国范围内申请认定第二类教师资格证。
(2)申请人在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为方便申请人,今年网上审批不见面。对于确实需要或无法在线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认可机构也可以当场办理或接收申请人邮寄的资料。
1.不要网上见面求审批
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省级政务服务网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1)证书申请原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照片相同)扫描件(像素要求:300dpi)。
(2)《海南省教师资格体检表》原件扫描件(体检时间在最近三个月以内)(附件2)。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当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或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
2.现场处理或邮寄
申请人如需当场或邮寄办理,请按认可机构公告要求携带或邮寄相关材料。其中,海南省教育厅认定的申请人,现场邮寄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审批服务后台2-23,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 00至12: 00,下午14: 30至17: 30。邮政编码:570000,电话号码:0898-65203038。申请人邮寄材料时,一定要写清楚回邮地址,以免材料丢失。
申请人在上述任一环节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收到申请人的证书
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核查和省级政务服务网材料审核后,由认定机构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并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其中教师资格申请表一份(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保存)和教师资格证由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