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办理指南(入口+条件+流程)
一、身份认定的条件
在登记的失业人员中,下列人员可以申请被承认为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负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失业人员,无经营或投资收入。
(2)生活补贴和边缘家庭成员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4)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5)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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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
(3)相关材料原件(不需要,由经办机构通过数据共享自行获取,申请人不提供):户口簿原件(本地户籍人员提供)或居住证原件(在常住户口登记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家庭关系证明(需提供与家庭成员不在同一户籍的零就业家庭无业人员);担保或低保边缘证明(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需提供);1-8级《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Xuexin.com出具)(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三。处理过程
这个事情线上线下都可以处理。您可以在线登录>: gt gt“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各区(县、市)线下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街道(镇)或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均可办理。电话:8699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