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人事部:关于具体问题的说明(任志法〔1991〕11号)
二。处理范围
(一)初级水平: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级职称资格由各区(市)人社局和具有相应系列、级别评审权限的市直单位(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理要求由主管部门确定。
(二)中级:各区(市)、高新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具体要求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其他中级:除第二条外的青岛市所属各单位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处理条件
(一)取得教育部门承认的正式全日制学历和学位。
(二)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认定为中级资格;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认定为中级资格。
(三)已实行“以考代评”和国家、省已单列的职称系列,不适用本政策。
(四)有就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必须先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执业)资格。
(五)用人单位应对应聘者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申报。
四。处理过程
(1)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注册个人账户。
(二)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并开通专业技术职称权限。登录后,在“职称认定、异地调动”一栏中选择“申报路径申请”,与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申报路径。已经在该平台注册的公司不需要重复注册。
(3)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个人账户,如实填写“全日制职称认定”一栏中的全部内容,按申报材料要求上传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填写无误后将数据信息报所在单位审核。
(四)单位和主管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单位账号,逐级审核上报数据信息。
(五)具有相应权限的部门终审通过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系统,在A4纸上下载打印《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纸质版。《认可表》由单位和主管部门逐级盖章,然后提交终审部门审核、打印、盖章。
(6)终审部门出具电子产权证。专业人士可以登录个人账号自行下载打印。
五、申请材料要求
(1)基本信息办:上传个人2寸官方免冠照片、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信息页等。),以及最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扫描件。
(二)学历信息处:①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填写王学信验证码。②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者,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
(3)其他证件附件:上传单位盖章的考核报告,其中事业单位人员须上传上一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如果国家有就业准入要求,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原件要上传到这里。
(四)所有材料上传附件应准确命名并上传至相应位置。
六。其他事项
(一)正式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职称资格网上申报,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上传附件准确清晰;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鉴定表》和评估报告由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共同盖章;
(3)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登录网站关注审核状态,避免漏报。
附件:
1.个人申报请参考:全日制职称确认及外转资格确认-个人版。
2.公司审核报告请参考:全职职称确认及资格确认说明转外地-公司版。
3.主管部门审核请参考:外转全日制职称确认及资格确认说明-主管部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