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


2021年青岛市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青岛市农村贫困人口护理标准

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到2020年底将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在保障标准基础上提高10%。

2021年7月12日通知: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90元;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人员的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67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43元;

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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