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重庆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
具体政策:
(一)部分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
1.对象确认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2)本人是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生育,现已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2.支持标准。
(一)农村独生子女、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二)计划生育特别援助制度
1.对象确认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二)本市户口;
(三)无一个存活子女或者有一个存活子女(含依法收养的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女方年满49周岁。
2.支持标准。
(1).三级以上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8160元。
(2).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位父母每年10200元。
计划生育特别救助对象专项救助资金每年发放两次,分别在3月31日前和9月30日前。
(三),救助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人家庭1。对象确认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2)本人及配偶在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的;
(3).本人和配偶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经依法鉴定为四级伤残,且未再生育、收养子女的;
(4).申请当年女方已年满49周岁不满60周岁。
2。援助标准。
(1).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8160元。
(2).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的,转入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扶助,扶助金标准不变。
(四)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1。享受优抚政策的对象及其子女;2.我享受奖励扶助政策。
补贴标准:1。特殊救助对象及其子女,个人参合资金由政府全额补助;2.奖励扶助个人参与资金,政府补贴80%。
(5)。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增发养老金
附加对象:符合享受养老待遇条件,无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本人或配偶生育过一次,无健在子女或有一名健在子女(含合法收养子女)。
增发标准:每人每月增发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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