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生育津贴能领多少天?
1.2020年1月1日后生育的,按规定可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在增加的90天产假期间,也可享受生育津贴,即共计188天生育津贴。此外,对难产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可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生育津贴增加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以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可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生育津贴的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
不享受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工资由政府支付的国家机关和其他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时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常支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