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青岛市户籍的新生儿可随参加青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持有山东省居住证的父母参加青岛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处理地点
街道安全中心(居民委员会)
所需材料
1.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2.父母一方的居留证。
3.父母一方的户口本原件。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婴儿户口簿原件
手续费
每人每年3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