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标准:
符合参保条件的失业人员,向参保人员申请失业救济金每人每月1000元。
申请期限:最长6个月。
失业补贴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享受,也不得与失业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同时享受。
在下列情况下停止失业救济: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已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国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