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方式一览
长春市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方式一览表
1。疫苗接种安排:原则上,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重点人群、重点岗位人员的强化免疫工作由各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要明确本行业人员的预防接种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优先接种人员的组织动员工作,努力推动实现“该接种的都接种”。
2。疫苗的选择和使用
目前可用于加强免疫的疫苗有国药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武汉公司的灭活疫苗和天津康希诺公司的腺病毒载体疫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接种上述疫苗满6个月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进行加强免疫,接种的原疫苗用于加强免疫。
其中,使用同一灭活疫苗完成两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应当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一剂次加强免疫;原则上,已完成两剂不同灭活疫苗接种的人群,应优先使用与第二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一剂加强免疫。在不能连续供应第二剂相同疫苗的情况下,可以将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用于一剂加强免疫。
接种腺病毒载体的人群,将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后续新加强免疫的免疫安排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排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