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通知
关于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省直单位支付的职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功能,切实满足省直单位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详情如下:
已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职工家庭(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买两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利率上浮10%。
执行时间自2022年6月7日(含)起。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证明载明时间为准,商业用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江西省住房保障和资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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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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