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
应用条件
本地户籍: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届满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具有本市户籍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每月给予500元失业补贴。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参保缴费6个月以上(含)的,每月给予1000元失业补贴;参保不满6个月的,每月按500元给予失业补贴。保单受理期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申请时间,实际发放时间可至2022年6月。
注:与城镇职工缴纳同等保险费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参照本市户籍人员按规定领取失业补贴。
失业普通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2021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对2019年1月1日后参保未满一年的失业普通农民工,按照厦门市低保标准,每月发放850元,发放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