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宁夏注意事项及咨询电话
重要
(一)体检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地勤人员标准)执行。结论体检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由主检医师签字。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考生,自治区消防员招飞办和体检医院均认为有必要复检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方法可影响考试成绩的项目不予复试,考生的初试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测试由消防员使用的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系统自动判定“合格”和“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有一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面试主要考察和了解考生在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根据《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消防员录用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派员赴考生所在学校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走访调查。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根据面试调查作出政治考核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如对考核结论有异议,须在结论公布后3日内向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申请复核,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将及时组织复核。审查结论为最终结论。
(5)考生录取工作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和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考生录取后,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政审。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六)请考生及时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关注各项招生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流程,时刻保持个人通讯畅通。不按时参加各种考核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七)评估测试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新冠肺炎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考核期间,考生应减少外出和旅游。他们不应在接受评估前14天离开宁夏,也不应与非低风险地区的人接触。要求考生在进入各种考试考点前,必要时提供防疫卫生绿码、旅行码、核酸检测报告,否则无法参考。因疫情防控需要对评估检测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考生给予理解和支持,配合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8)考生如需咨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其他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中国消防救援学院:010-69787118、69787119;自治区消防员招考办公室:0951-5031932,502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