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无常献血者奖励措施

明末农民起义2022-08-09  6

合肥市无偿献血者奖励措施的通知原文

第一,奖励范围

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或捐献造血干细胞(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和来华外国人),个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奖励:

(一)在本市献血10次以上的献血者;

(二)在本市无偿献血20次以上并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奖的献血者;

(三)在本市无偿献血十年以上,累计1500小时以上,或者累计3000小时以上,并获得国家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的志愿者;

(四)在本市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并获得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个人。

二、激励措施

为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人文关怀,合肥市献血者奖励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

(1)精神奖励

1.合肥定期开展国家捐赠奖等荣誉奖项的申报工作;

2.合肥市对符合奖励范围第一项的个人颁发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书(爱心卡),对符合奖励范围第二、三、四项中任意一项的个人颁发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书(荣誉卡);

3.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和县(市)区、开发区定期对获得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书的个人开展表彰奖励活动。

(2)物质奖励

1.持有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书(爱心卡)的个人,可在本市免费游览市、县政府主办的公园、景区等场所,鼓励非政府旅游景区、景点积极参与,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乘坐免费的城市公交车;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每天免费停车一次,停车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2.持有《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荣誉卡)的个人,可在本市享受上述待遇,还可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并免收市属医院、县医院、县中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

三。申请程序

(1)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合肥市中心血站将通过献血者献血时预留的信息进行通知,并通过媒体和合肥市中心血站官网进行公示。

(二)合肥市中心血站核实个人献血相关信息后,提交合肥市通卡有限公司认证备案。

(三)献血者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到合肥市通卡有限公司定点网点办理相应证件,现场取证。第一次发证的,免收工本费。《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书》仅供本人使用。一旦发现转让给他人,停发一年;被他人使用两次及以上,停止享受奖励待遇。持有合肥市无偿献血荣誉证书的个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现场管理,维护现场秩序,按照合肥市通卡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按时进行年审。

四。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市国资委、市林业园林局、市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者激励措施的落实,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举措,它将使无偿献血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鼓励,感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敬仰。

(二)合肥市中心血站、合肥市通卡有限公司、合肥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停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县)医院、市(县)政府办园机构要优化流程,在服务窗口显著位置公示,培训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市无偿献血者奖励办法于2021年5月实施。

合肥市无偿献血者奖励办法由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合肥市SASAC、合肥市森林公园局、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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