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胎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现场采集满足这三个条件:
1、已领取结婚证;
2.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3、在分娩、终止妊娠(包括宫外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
手机申请生育津贴有附加要求:
除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交货项目
(一)按规定已办理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生育登记服务的;
②在厦门定点医院分娩,刷社保卡结算。
2.计划生育项目
①妊娠不满4个月的流产和计划生育手术;
②在厦门定点医院手术,用社保卡结算。
有些符合以上条件,但缺少电子信息的人,还是需要准备前台的材料;
3.本人在厦门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暂时不支持平安、民生、华夏、浦发、中信银行的银行卡(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账户);
4.社保卡已设置交易密码并绑定手机号。
如果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孕妈妈无法通过手机操作成功申领,也不用担心。您可以在产后次月15日后的12个月内(即宝宝出生一年内)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前台申请。请注意,截止日期后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