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兴宁区禁止养犬区及犬只活动区范围划分详情
一、禁狗区
在南宁市兴宁区,各机关办公室、医院服务区、学校教学区、体育活动区、学生宿舍区、饮用水源保护区。
二。主要犬类管理区域
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民生街道办事处、兴东街道办事处、唐三镇江桥村、唐三镇嘉和城。
三。养犬综合管理区
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四。狗活动区域的范围
南宁市兴宁区内河管理处朝阳河第十三中学三角岗旁。
带狗狗出门注意事项:
(一)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免疫证,为犬只佩戴犬只识别卡,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二)小型犬只使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牵绳或者牵绳;大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牵绳或皮带牵引,并给狗戴上口套。
(三)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携带犬只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只戴上口套或者将犬只放入犬袋(笼)内。
(4)携带犬只进入电梯的,应当为犬只戴上口套或者将犬只放入犬袋(笼)内。
(五)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违反上述1至4项的,由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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