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带言字的成语2022-08-09  24

洛阳女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

申请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可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单位对应的市、县(区)医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2份(加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出生证明复印件

出生证明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住院发票原件

出院证明或诊断证明原件

住院费用总清单

住院病历复印件(分娩不需要病历)

投保女工的生育津贴福利如下:

1.2020年1月1日后生育的,按规定可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在增加的90天产假期间,也可享受生育津贴,即共计188天生育津贴。此外,对难产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可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生育津贴增加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以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可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生育津贴的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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