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区中学

钱塘江涨潮2022-08-09  9

2022年福州市台江区初中招生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落实,强化执行监督,维护稳定稳定

1.坚持落实主体责任。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机制。学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重要性,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建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一把手”管理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按照上级要求成立招生工作小组,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到实处。要协调校教导处、校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做好今年的初中招生工作,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省直和省直部门。

2.坚持阳光招生,免费录取。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以笔试、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各小学要组织毕业班班主任学习文件,召开家长会,向学生和家长传达福州市、区初招意见精神,使其熟悉招生程序,了解相关政策。学校应当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公开初中招生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开招生制度,创新宣传形式,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做好群众关心的核心政策和难点问题的宣传释疑工作,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学校性质、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所需证明材料、录取结果、招生咨询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方便群众,畅通社会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进一步清理不必要的入学证明材料,优化入学流程,及时更新服务指南,方便入学。

3.坚持学习板块的起步标准。根据我市招生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实施随机均衡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根据各班学生总数、男女生比例等均衡原则。,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福州市初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完成均衡投放,统一公布录取和投放结果。安置后不允许任何学校搬迁。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合理调控,起始年级班级规模不超过55人。在确保零增量的基础上,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混合分班,统一管理,平等对待,促进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的融合成长。

4.坚持控制退学。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到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完善数据比对机制,精准安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推动学校辍学控制由动态零向正常零转变,防止学生因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而实际辍学。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都不少”。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的去向,特别是升学和迁出学生的实际情况。如发现其未被初中录取,学籍未及时转移,应及时跟进,查明原因。对退学的,要做好劝退工作,按规定及时报到,确保毕业生100%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加大行政和司法劝导力度,形成强大威慑力。

5.坚持学籍规范化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设立、转学、休学和升学程序,及时准确更新学籍系统数据,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对申请“无身份证件建立住所”的学生个人,要严格审核、核对相关证明材料,督促其尽快办理户籍身份证件。学生学籍转移出现异常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程序处理。

6.坚持加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学校招生和“十个严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投诉,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和顶风乱收费行为,进一步提高治理和防范义务教育违规招生的能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生。对违反普通中小学招生、招生管理规定的学校,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方式进行处罚。视情节轻重,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外籍子女学校只能招收在本地区合法居住的外国人的子女(外籍人员)。

7.坚持维护安全稳定。学校要完善招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和应对,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新兴的、倾向性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汇报、协商、处理。严禁推诿扯皮,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和升学。各学校要成立应急工作组,明确分管招生的校级领导、联系人和电话。各学校应于6月28日前将招生工作计划和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联系人名单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含电子稿)。

二。进入高等学校的途径

(1)基本原则:升学。

我区初中招生实行与中小学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公办小学毕业班按照初始招生对口方案安排公办初中入学。

随迁子女在台江区公办小学就读,留城学生需继续在台江区公办初中就读(户籍在仓山、晋安、马尾区农村,现为台江区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按照初招对口方案安排上学。

(2)回原籍深造。

1.以下三类户籍均在台江区,但要求户籍与学籍不符的毕业班学生回户籍至初中的,按照小学入学办法内生界定“两证”(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或居住用途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在区内小学统一安排初中入学。“两证”不统一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招生。

(1)户籍在台江区,但在仓山、晋安农村小学或马尾区小学就读;

(2)台江区户籍,但就读民办小学;

(3)户籍在台江区,但学生在福州市婺城区以外的小学就读。

2.以下两类学籍在台江区小学,但户籍与学籍不符的毕业班学生,可以申请回户籍到初中就读。

(1)户籍在仓山、晋安、农村或马尾区,但在台江区小学就读;

(2)户籍在福州市五城区以外,但在台江区小学就读的。

3.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聚源洲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福州四十中金山校区、仓山金色港湾实验学校、福州四十中凤岗里校区、福州三中金安校区等8所新区中学符合对口小学内生条件的台江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允许回相应新区中学升学。

因为福州金山中学、福州四中桔园中学、福州格致中学鼓山校区、福州江南水都中学都是满员,而且他们的对口小学都已经建成,自2020年6月8日起, 因在上述学校新购买对口小学片内房产而符合内生条件的其他五城区小学毕业生(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除外),不再允许回相应新区中学升学。

(三)民办小学毕业班学生上学。

民办小学毕业班由民办小学所在区教育局安排。户籍在台江区的,需要回台江区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按照升学办法第二点第一点安排升学。在婺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子女父母持有台江区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证)的,可向台江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

(四)照顾对象上学的政策。

(1)在台江区就读小学的台胞子女,也可按初始招生对口计划,报考在台江区设有台语班的福州华侨中学。

(2)户口被征收异地安置,需要异地就读的,由父母提出书面申请(附户口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报台江区教育局和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审批,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可统筹安排升学。台江区申请的“两证”统一安排在区内小学对应的初中。“两证”不统一的,由台江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初中招生。

(三)在我区投资的外商及港澳商人子女要求在台江区升学的,按要求妥善安排。

(4)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通知精神上学。

(5)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招生情况

福州外国语学校根据学生意愿,自主确定外语班录取对象。只能测试相关语言的素质和能力,不能测试其他学科的知识。

(6)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福州艺术学校根据学生意愿,自主确定艺术类专业录取对象,只能进行技术评价,不能组织文化科目考试。福州艺术学校戏曲表演志愿代码(闽剧表演方向):06795,舞蹈表演(民族民间舞方向):06796,戏曲表演(器乐方向):06797,合唱实验班:06798。

(7)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招生

按照萧声回原籍(回新区学校)就读的办法,自2021年起,符合清华附中福州学校主小学、第二小学内生条件的台江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回清华附中福州学校附中就读。

(八)民办中学招生

1.经市级批准或同意的民办初中,面向婺城区、长乐区和高新区招生;不具备寄宿制条件或未经市级同意的县,属于民办初中,面向各自区域招生。2.民办初中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可单独录取的外,所有报名人员均采取抽签方式随机录取。3.民办九年制或十二年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根据学生或家长的意愿,优先考虑直飞初中。初中招生能力不足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小学毕业生录取后,仍有计划招收其他学校的学生,按第2点的规定录取。4.填报民办初中志愿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按初招对口计划入学。5.通过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愿意申请退学。民办初中同意退出后,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在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前需要办理退学手续。6.摇号由教育部门组织,公开、公平、公正。

三。初招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小学校长负总责组织初招报名和考试,并将相关档案材料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2)报名对象:台江区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求回台江区且具有台江区户籍的五城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

(3)报名时间表及所需材料

1.台江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台江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于6月14日至17日在小学报名。报名时应向学校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学生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随迁农民工子女还应提供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备案。

(1)随迁子女申请升入台江区公办初中,留在本市需要继续在台江区初中就读的学生(户籍在仓山和晋安区、马尾区农村,现为小学高年级在台江区小学就读的学生;港澳台学生;外地学生)需填写《福州市五城区首次招募关爱对象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进行核查。经台江区教育局批准后,安排他们继续深造。

(二)符合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内生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向福州市五区新区初中提前招收申请表》,于6月14日至17日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初中确认, 并由毕业的小学负责汇总(附相关材料)报台江区教育局基教处审批,基教处7月8日审核。

(3)确认台商子女身份,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升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合格后,由市台办登记,于7月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继续深造。申请升学所需材料:父母台胞证及台湾省户籍证明、营业执照(股东协议)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及学历的文件(如户籍证明、来往大陆通行证、成绩单等。).

2.户籍在台江区但在婺城区外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读初中的,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并于7月15日前(双休日除外)持“两证”和学籍档案回台江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报名。有意报考福州民办初中的同学,请于7月1日前到台江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报名。

3.台江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回五城区以外地方的档案(印章),由学生家长签字领走。具体程序如下:(1)向拟就读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介绍信;(2)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给学生家长;(3)学校将介绍信复印件交台江区教育局基教处备案,作为学生去向的依据。

(4)志愿填报。

1.6月29日至7月4日,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可通过“福州市初招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初招系统)”报考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或福州艺术学校艺术类专业的一个志愿。

2.7月1日至7月7日,台江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回台江区户籍的,可通过“初招系统”填报婺城区两所民办中学的志愿。

四。入院批次

市区五年制招生分批进行,招生顺序为:

1.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和福州艺术学校招生;

2.民办初中招生;

3.一些靠摇号招生的公办学校靠摇号招生;

4.其他公立中学招生。

可同时填报不同批次的志愿。已填报志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参加后续批次初招的招生。已录取并要求退养的毕业生,原则上由学籍所在区教育局录取。同时,被第三批二本及以上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家长选择一所学校录取,学校不再组织补录。初始录取后,根据各班学生总数、男女生比例等平衡原则。,在“福州市初招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均衡排课。

五、查询和填写初始招聘信息的自愿措施

登录福州教育网>: gt应用程序>: gt福州初招管理系统,在初招登记表中输入报名编号、姓名、出生日期、监护人(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即可查询小学毕业成绩、初招或升学信息,也可填报志愿。

六。小学毕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小学毕业班学生凡语文、数字、考试科目综合成绩(含补考成绩)合格的,发给小学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可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七、本《意见》由台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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