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
现将2022年市区(不含临桂,下同)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22年共下达城镇初中招生计划309班,每班50人;下达市直小学招生计划30个班,每班45人;下达 10班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每班20人。
二。根据《桂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和市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办〔2022〕12号)精神,民办初中“2022年,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70%的学位优先用于学校所在县(区)招生, 且具体招生比例由学校申报且剩余学位由学校申报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可面向六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招生”。 据此,经学校申报并经我局审核同意,2022年市直属民办初中所在县(区)招生比例确定为70%。
三、各市教育局和市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的“十个严禁”纪律,认真执行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违规违纪的学校,市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校要做好新教材和教辅材料在指定目录内的订购工作。
附件:
1.2022年城市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2.2022年城市公办初中多校划片招生指标分配表
3.2022年市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4.2022年市直小学招生计划
5.2022年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
注:初中班级规模为50人。
描述:
1.本表所列多校划片招生指标计入市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总数。
2.市直小学纳入相应城区按学校所在地统一分配多校划片指标,由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直接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浩文学校小学部委托秀峰区教育局负责)。
3.中山中学多校划片招生在市区组织实施,多校划片指标不分配给小学。
4.长海学校多校划片指标不分配给秀峰、叠彩区。
描述:
初中每班50人。
招生计划包括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子女、学校及附属高校在职教职工的子女、建成区居民的子女、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直属初中学生。
首次提出市直民办初中只接收学校所在县(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次、第三次未完成的市直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可接收本县及六城区适龄儿童少年。
描述:
小学每班45人。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包括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子女、本校及附属高校在职教职工的子女、可直接录取的分配社区居民子女。
阳光学校和智谷东方外国语学校已于2020年分别划归七星区和象山区。在转学过渡期内,招生工作暂由市教育局负责。
注:幼儿园每班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