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2022年3月15日
关于从紧从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248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阻断病毒传播,降低疫情输入风险,自2022年3月15日起:
一、暂停省际、城际、县(市)间道路客运服务(客运班线、包车客运班线、定制客运班线、公交改造班线)。
二、在进出县(市)的交通路口设置防疫检查站,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排查时,除物资运输、医疗保障和防疫相关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进入(过往车辆禁止在境内停留)。
3.禁止跨县(市)流动人口。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县(市)的,请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单位和社区全程监督管理。
四、风景名胜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电影院、个体诊所、私人诊所、美容、洗浴场所暂停营业。
白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
更新:2022年3月13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通知(第246号)
鉴于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决定加强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来(回)的白人必须提前到社区(村)和单位报到,来(回)后加强自身健康监测,7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外出。
第二,广大市民要增强防范意识。如果不是必须外出,确实需要外出时戴口罩,配合各个地方做好扫码测温工作。
三是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应严格落实两码联查、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监测工作人员日常健康和个人防护,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关停整改。
4.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停课在家,各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教学活动。
5.棋牌室(麻将室)、网吧、酒吧、KTV、足疗店、按摩店、游戏室、台球室、室内娱乐场所等。空已关闭。
六、洗浴场所、餐饮机构应严格执行限流要求,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高核定人数的50%,减少聚集人数。
七、景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电影院等。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等要求。
八、全市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监狱等。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参观。
九、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就诊;未设立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违反规定的一律关停;药店、诊所暂停销售(包括网上销售)“一退热、二抗”药品(包括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及相关中成药)。
十、全市暂停一切聚会活动,红事缓办,丧事从简,不聚会,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十一、全市所有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十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市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违反有关防疫政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白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