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园区消防队建设,不断夯实消防基础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园区党工委同意,松山湖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公示首批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员20名,其中消防车司机5名,灭火救援战士13名,专职消防证件2名。拟招聘的消防车驾驶员和专职消防证件数量不足的,名额转为灭火救援战士名额(见附件1)。
(2)为不影响本市其他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战斗力,本次招聘不考虑录用东莞市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工作任务
从事灭火救灾、应急救援等。,履行消防官兵职能,完成各项任务,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4)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地方犯罪记录。
(5)已婚人员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招聘人员的户籍和学历。
1.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教育
消防车司机、灭火救援战士岗位要求高中以上(含高中),全日制文员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
(七)招聘人员岗位条件。
1.消防救援站
(1)年龄:18至28周岁(1992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报名时年满18周岁)。
(二)身体条件:身高165cm以上,身心健康,体格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具有适合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消防车司机岗位
(1)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12月以后出生)。
(二)身体条件:身高165cm以上,身心健康,体格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具有适合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技术条件: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及以上。
3.消防专职文书岗位
(1)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12月以后出生)。
(二)身体条件:身高165cm以上,身心健康,体格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具有适合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报酬和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松山湖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标准执行。
(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五险一金。
(3)消防员享受统一的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4)专职政府消防人员之制服,应于工作期间统一发给消防人员。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程序
(1)注册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代为报名);网上报名,电子邮箱(172828872@qq.com),网上报名成功后,本人需在报名结束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地点:松山湖台湾省高科技园区消防局
4.注册时需提交的材料:
(1)招聘登记表(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立功、受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照片3张(蓝色背景);
(7)B2及以上车型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
采取“体能+面试”的方式。
1.体能评估
(一)考核对象: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择优进行考核。
(2)体能测试内容: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0米负重、3000米跑。
(3)考核时间:2021年1月(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4)评估地点:松山湖台湾省高科技园区消防局。
(5)体能测评结果评分标准见附件2。
2.采访
(1)面试内容:应急救援基本知识、个人形象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二)面试时间:2021年1月(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东莞市松山湖消防救援大队三楼会议室。
3.身体检查
(1)输入体检人员名单及医疗相关事项,面试结束后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不及物动词雇用
新招聘的消防员需要接受一个月的封闭式培训和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将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录用或聘用资格;劳动合同已经签订的,应当终止。
(2)报考人员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考前做好评估,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参加体能测试,做好安全防范。
(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和体检的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出示悦康码、旅行卡等信息。
(四)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队长,电话:0769-22895119或13412099119)
东莞市松山湖高辛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