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校职院学生录取落户条件
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长沙高校职业院校学生可凭入学证明落户,具体如下:
结算条件:
被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录取的新生,可以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的学生集体户口。
结算材料:
1.申请表;
2、迁入人员的《居住迁移证明》(省内迁移为户口簿内页,下同);
3.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招生花名册);
4.年满16周岁的省外移民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注:根据2022年4月28日长沙人才新政第四十五条,45周岁(含)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博士或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