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乡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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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南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暂按2020年280元执行

2021年南昌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包括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户籍城乡居民、在南昌市居住1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商和外来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在南昌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过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支付标准:

首次参保或连续参保缴费人员,2021年全市统一个人缴费标准暂按2020年的标准执行为280元。2020年已按250元标准缴纳个人保险费的,差额的30元部分与2021年城乡居民个人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对于中断参保的缴费人,续保时应补缴2016年保险年度起个人缴纳的未缴保险费。对于费用的具体缴纳,参保人要到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业务人员人工核实费用后传递给税务部门进行缴纳。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保险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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