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实行契税补贴的通知
主要职能领域管理委员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管委会各部门、区级单位、驻地单位:
为更好地满足合理住房需求,降低购房成本,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管委会和区政府同意,现就实施购房契税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
对在新区购买新建(一手房)商品房(含人才房)并如实缴纳契税(含预售和现房)的个人(家庭),给予契税补贴。
通过继承、赠与等获得的财产。不享受上述补贴政策。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本通知下发之日后已退房并重新网签备案的(含同一家庭其他人购房),不享受上述购房补贴政策。
二。补贴的期限和比例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购房人完成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给予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40%的补贴。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购房人完成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给予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32%的补贴。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购房人完成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给予购房人实际缴纳契税24%的补贴。
三。接受补贴的期限
购房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并在2024年1月31日前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未享受补贴政策的购房人,申请不予受理。
买受人在完成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后、房产证记载面积确认前自愿先缴纳契税的,可按网签备案合同面积和金额申请一次性契税补贴。网上备案合同面积与房产证记载面积有差异的,不退还契税补贴。
附件:补贴申请程序、材料及注意事项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附件:补贴申请程序、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程序
为方便购房者申请补贴,实现一站式服务,在全区各动产登记中心东、西大厅设立补贴受理窗口(东区地址:黄岛区开拓路888号四楼46号窗口,西区地址:黄岛区双竹路328号二楼46号窗口)。在FTZ范围内,你应该去FTZ行政服务大厅(地址:万鹏路68号二楼59号窗口)。
购房人按程序向税务机关缴纳契税后,可在补贴受理窗口申请补贴,同时提供申请契税补贴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程序受理申请;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对符合补贴条件但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审核通过后,补贴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二。申请材料
已登记的商品房交易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身份证、购房人银行卡、契税补贴申请表(窗口领取)。
所有申请补贴的材料都需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预防措施
(一)已领取购房补贴,需要取消网签合同备案的,购房人须先退还购房补贴,否则住建部门不予取消备案。
(二)申请补贴时,必须是购买者本人,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被证明弄虚作假或冒领的,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