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22〕6号)精神,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办)统筹安排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和部分城中村小学毕业生入学工作。本人负责坛洛镇、金陵镇、丁爽镇、石埠街道办事处、安吉片(苏鲁村、屯里村、大塘村、屯路村)(以下简称“三镇一办”)初中招生工作。
一、准入原则
(一)本市市区户籍的适龄少年(含残疾适龄少年),凭家庭住址(不动产登记地址,下同),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就近入学。房产不以户籍所在地地址为准的,就近入学免试。
(二)流动人口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根据合法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3)适龄残疾少年小学毕业后,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班)继续学习,也可以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就近在初中就读。
二。注册目标
(1)具有南宁市西乡塘区三镇一办事处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双方持有西乡塘区三镇一所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居住在三镇一所辖区并申请政府安排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三镇一所户籍学生报名材料及分配原则
(1)户口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青少年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双方户口本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二)国家基础信息编号或表格;
(3)就近配送。
四。三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材料及分配原则
(1)户口本(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青少年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双方户口本及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或结婚证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三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国家基础信息编号或表格;
(4)分布相对紧密。
五、石埠街道办事处,安吉区流动人口子女登记材料及分配原则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各自的户口簿和能够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等。);
(2)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石埠街道办事处、安吉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四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居住证登记地址原则上与居住地址一致;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劳动合同、完税凭证、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五)国家基础信息编号或表格;
(6)分配原则。
按照学生在辖区内公办学校的学位,按照合法稳定居住地址就近就读。如果公立学校的学位不足,政府将购买学位并安排他们上私立学校。按优先级排序,从近到远,从公有到私有。
优先准入条件
领取居住证、连续居住、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按以下优先顺序入学: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买独立家庭房产并在西乡塘地区居住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产局备案证明三项材料中的一项;
(2)纳税大户,起征点按家庭在西乡塘区税务机关纳税多少为2万元以上(含2万元),登记时应提交完税证明;
(3)父母在西乡塘地区经商或工作,从一年开始。时间越长,优先级越高。报名时要提供营业执照或缴纳社保证明;
(4)实际停留时间。辖区公安部门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许可备案。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6月13日-24日;
(2)提交材料地点:所居住的公立小学。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