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极乐汤2022-08-09  20

北京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

北京市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人、物、环境共同预防多种疾病, 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准确、有效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幼儿园要因地制宜,因园制宜,一园一案,确保能适应当地疫情和本园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好开园安排。

一、开园筹备工作

(一)儿童保育机构的筹建。

1.注意开园的准备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幼儿园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和个人责任。幼儿园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在开园前必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全体教职工的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托幼机构要在卫生、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与疾控机构、附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卫生、教育、托幼机构和家庭之间的“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检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幼儿园开园前,要做好与当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社区等的衔接。根据疫情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治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场景、实战化的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系统快速启动,各环节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儿童及成人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保管工作,由专人管理,确保安全存放。设置足够数量的厕所设施,配备足够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园区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标准设置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并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电器和空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清扫垃圾,对室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厕所等各种生活养护场所开窗通风。

7.确保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学前,幼儿园、托儿所的食堂、饮水设施要进行全面检查、清洗和消毒。所有饮水设施都要经过行业监测检测合格,确保饮水安全,老旧破损设备要及时更换。检查食堂食品原料是否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立即销毁。开学前,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工作人员、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告你的健康状况。根据当地防疫法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和幼儿应在开园前14天上报健康监测和生活史(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并如实向园方报告,配合园方做好放学返园时的健康监测工作。对于有发热、干咳、咽痛、流鼻涕、腹泻、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者。,他们应尽快求医,并延迟返回公园。

9.保持你的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要做好婴儿护理和防护用品的准备,减少参观人数,避开人群,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在公园外的公共场所需要戴口罩。

10.做好新冠肺炎的疫苗接种工作。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预防接种。除禁忌症外,应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11.落实回园要求。低风险地区的教职工和儿童,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返校。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特殊情况返回的教职工和儿童,严格执行属地健康管理要求,在返园前48小时内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公园开放后

(一)托儿所、幼儿园的管理要求。

1.注意考察录取情况。准确掌握教职工和儿童的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师、工作人员和幼儿每天必须在园门口量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方可入园。有上述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家长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的接送时间接送孩子,防止托儿所周边交通拥堵,公园门口聚集人群。按照园区门口设置的1米间隔,有序进出园区,会有工作人员疏导人流。家长不带孩子去公园,戴口罩,一直保持社交距离。

2.加强园门管理。托幼机构在园区内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园。在公园门口,检查外来人员的体温,查看其健康码和出行码,登记扫码,戴口罩进入。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鼻涕、腹泻、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不能入园,要及时就医。

3.做好监测预警工作。严格执行“一日三报”制度和儿童早中晚点名制度,实行“每日一报”和“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和病假的记录。发现因病缺课的教师、工作人员和儿童应及时随访、登记和报告。上午和下午检查时,工作人员应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

4.加强现场管理。加强活动室、寝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诊所、厕所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期通风、定期清洗消毒空通风系统,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物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洗消毒频率。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垃圾容器清洗消毒等工作。门卫室设有快递专用区域,外包装消毒。快递员不允许进入公园。

5.加强活动管理。教师、护士等。应相对固定,以减少不同群体之间的流量重叠。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控制儿童聚集活动,不得组织大型聚集活动。

6.保证孩子饮食的营养和卫生。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的特点,每天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乳制品,以及适量的鱼、禽、肉、蛋,保证食物的多样性。严把进货渠道,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等原材料,确保源头可追溯。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7.开展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如诺如病毒腹泻、结核病、流行性感冒、麻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新冠肺炎和秋冬季通过各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孩子。教孩子正确洗手,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习惯。

8.做好预防接种检查和查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检查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通知补种。

(二)对教职员工、家长和孩子的管理要求。

9.实施家校合作。教师和工作人员应该每天与幼儿的父母保持联系。家长应当每天向班主任如实报告幼儿及其共同居住者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鼻涕、腹泻、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他们应该及时向医生报告。

10.保持你的手干净。老师、工作人员和家长要引导幼儿尽量不要摸嘴、眼睛和鼻子,勤洗手,做好手部卫生教育。

11.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当的体育锻炼,每天户外活动2小时以上,3岁以上儿童中等及以上强度的体育活动至少1小时。

12.实施个人防护。托儿所、幼儿园的值班人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口罩湿了或脏了后,要及时更换,保持手的清洁。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也要戴一次性手套、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清洗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护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并做好途中的保护工作。在幼儿园期间你不需要戴口罩。

13.加强近视防控。幼儿园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光明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证充足的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观看时间。均衡饮食,合理安排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力。

三。紧急治疗

(1)关注疫情变化。

一旦本地区发生局部疫情,要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系统,严格落实师生体温检测、晨午检和病因追查、因病缺课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区发生病例后,视情况采取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措施。

(二)遵守处置程序。

入园前和入园期间,教师和工作人员、家长或儿童及其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发热、干咳、咽痛、流鼻涕、腹泻、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并采取居家观察、医学检查或者隔离措施。教师和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上岗,儿童应及时通知家长带走,并严格按照“点对点”合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及时到达。在就医过程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果接触过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食材来源等信息。

(3)启动应急机制。

教师、家长或儿童及其密切接触者在新冠肺炎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幼儿园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排查和管理工作。一般接触者应及时告知风险,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实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觉(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和治疗。

(4)查看返园证明。

幼儿园应当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工作人员、家长或者儿童进行沟通,掌握其日常健康状况。教师、工作人员、家长或子女患病后返园时,应提交当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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