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材料一览
2021江苏经贸学院专任教师、辅导员考试资格复审
1-9号岗位的岗位资格审查应在试讲和考核前进行。10至15号岗位的岗位资格审查应在面试前进行。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与申请表所填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身份、学历、政治观点证明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书和学位证书;所在院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二)社会工作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证书和学位证书;已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专职辅导员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主要学生干部证书
班、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认证,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事务部(研究生院)、学生处(系)认证。证明必须写明岗位和岗位起止年限。
(2)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专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证明由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的工作经历证明由其所在单位党委或总支出具,并载明职务和起止年限。
(3)本次招聘(从报名截止到拟聘人员名单公布)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