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户籍居民申请海南汽车指标条件
港澳台居民申请海南汽车指标
应用条件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其名下无已注册登记的小型客车,也无其他应当报废但尚未注销的机动车,可凭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向其经常居住地监管部门申请增量指标。
申请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有效通行证;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两年内在琼居住2年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辖区派出所公章)。
4.本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省居民:
1.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签注或居住证;
3.近两年内在琼居住2年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辖区派出所公章)。
4.本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外国人:
1.入境时所持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近两年内在琼居住2年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辖区派出所公章)。
3.本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