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保险跨省转入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海南医保跨省转移
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所需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联合)证》;
(2)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被保险人身份证;
(4)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他人)。
(注:所有文件和资料均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处理流程
(1)参保人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险证明(联);
(二)参保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联)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三)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的转移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挂号信方式发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4)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移手续;
(5)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险种变更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信息表,完成个人账户余额转入登记和划拨业务。